區會選舉建議指引展開公眾諮詢 候選人需簽法定聲明擁護《基本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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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6/11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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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照片由選舉事務處提供)

選舉管理委員會今發出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,並展開公眾諮詢,為期30日至7月10日為止。按新修訂建議,主要更新及釐清選舉廣告及傳媒報道的問題;同時把要求候選人簽署法定聲明,表明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特區政府寫入指引。

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,建議候選人在互聯網上發佈選舉廣告,而招致只有電費或連接互聯網所需的費用,可豁免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的刑事責任;又將候選人需要簽署法定聲明,表明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特區政府寫入指引。

同時釐清禁止拉票區定義,有關禁止拉票區的建築物地面不能拉票,但一樓或以上就可以逐戶拉票,而投票區的全幢建築物就不可拉票。不過新指引亦建議,樓宇組織主席不能濫用身份,不公平對待任何候選人在樓宇內拉票。

至於傳媒報道方面,指引建議「候選人」定義修改為候選人提名表格被選舉主任接收後的人士。報道候選人新聞的不需要相等的時間及字數,但需要提及同一選區的其他候選人,如報道與選舉無關的候選人新聞,就可以不用提及其他候選人。

發言人稱,如有關新指引獲通過,將適用於明年立法會選舉。